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关押20天后,终于在24日获准保释。虽然获得保释,不过事实上都只能软禁在家中,包含禁止在网络上发布信息、全面禁音。对此,中国官媒《人民日报》却刊文指称,“黎智英身负重罪,倘若借此逃遁或在保释期间继续祸乱香港,谁来负责?”。
关于黎智英此次获得保释,文中纷纷抨击表示,黎智英身负多项指控,其中包括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指控,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,“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,不得准予保释。”该条款非常明确。而“不得准予保释”是常态,除非在特殊情况下,即法官不是“有理由相信”,而必须是“有充足理由相信”嫌疑人不会继续作恶,才能准予保释。这意味著,准予保释是例外,且门槛很高。
文章中声称,黎智英恶名昭彰,极度危险,却成为香港以违反国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,首个被保释的人,实在匪夷所思。而他财力雄厚,关系网密布,无论是藏在家中策划乱港行动,还是弃保潜逃,都不是难事。同时,身边拥有外部势力的重要棋子,反华价值很大,外部势力也有为其逃港提供方便的动机。
另外,文中指出,过去许智峰等人,哪个不是保释后潜逃,连一个“小年轻”曾志健都有办法逃跑,更何况“能量”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的黎智英?这些惨痛的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警醒?而长期以来,黎智英在网络、媒体上公开呼吁外国制裁香港,自港国安法实施以来,相关言行仍未停止。
事实上,黎智英被捕后,美国对香港的一系列制裁,副总统潘斯、国务卿庞陪欧等迅速跳出来,施压港府放人。最后,文中也说,驻港国安公署完全可以依法果断出手介入此案,这有充足的法律依据。而香港律政司已正式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,并要求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。期待香港司法机关严格落实基本法、香港国安法规定,作出正确选择。
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关押20天后,终于在24日获准保释。虽然获得保释,不过事实上都只能软禁在家中,包含禁止在网络上发布信息、全面禁音。 对此,大陆官媒《人民日报》却刊文指称,“黎智英身负重罪,倘若借此逃遁或在保释期间继续祸乱香港,谁来负责?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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